我们的服务理念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律师作用有限,“律师”一词几乎成为“打官司”的代名词,而光界的理解与实践,刷新了人们的这一普遍认识。
自成立起光界始终认为,超越“打官司”界限寻找律师的社会和经济角色定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在这种使命感的推动之下,光界以“一个境界,两种学说,三大目标”完成自己作为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的定位。
一个境界:以职业化的团队执业境界作为光界律师的永恒追求。
两种学说:以当事人中心说和法律预防说作为光界律师行为的指导理论。
为了更好地了解光界,让我们具体地了解一下“两种学说。”
当事人中心说。光界认为,一个律师不论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何种内容为当事人(客户)提供服务,当事人的利益应该永远是其维护保障的核心。律师既不是法律的注释人,也不是法律的传声筒,更不是法律的裁判者,律师是在有着纷繁复杂的行为规则的商业社会中,为当事人利益追寻最佳保护途径的专业指导和助手。为此,光界特别强调和要求:A、律师应从当事人的角度判断问题;B、律师应把当事人带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的过程中;C、律师应鼓励当事人就那些可能产生不利法律后果或非法后果的问题作出决定;D、律师应依据当事人的价值观提出建议;E、律师应理解和尊重当事人的感情并承认这些感情的重要性。
法律预防说:光界认为,一个律师应该知悉规则,充分有效运用规则,通过为避免碰撞事故发生采取最经济成本的措施和步骤,实现商业交易的平衡性和安全性。能够在规则碰撞发生之后,证明犯规是否属实或究竟谁应对犯规负责的律师,并不是商业社会中最优秀的律师。为此,光界特别指导和鼓励律师:A、全面参与客户风险防范;B、协助客户控制交易成本;C、为客户平衡可获取的最大利益空间;D、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防范措施的负面影响。
三大目标:以人员专职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作为经营管理光界律师品牌的长远目标。 |